连系南北投资途径,开拓全球投资机遇
”跨境理财通”业务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银行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
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或理财产品。
按照购买主体身份本业务可分为 “北向通”和“南向通”。
◤ 南向通业务
本行目前已开办跨境理财通业务的南向通业务▪ 业务介绍:南向通业务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者在港澳销售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出资金购买港澳销售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
▪ 投资产品:南向通业务合资格产品包含:
 ⦁ 在香港注册成立并经香港证监会认可、“非复杂”及风险评级为“低至中”的基金及债券(不包括透过香港交易所交易和交收的上市产品)。
 ⦁ 人民币、港元和外币存款。
备注:个人投资额度每人最高人民币100万元
◤ 北向通业务:
本行目前暂未开办跨境理财通业务的北向通业务▪ 业务介绍:北向通业务指港澳投资者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代销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入资金购买内地代销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
▪ 投资产品:北向通业务合资格产品包含:
 ⦁ 内地理财公司按照理财业务相关管理办法发行,并经发行人和富邦华一银行评定为“一级”至“三级”风险的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外)
 ⦁ 经内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富邦华一银行评定为“R1”至“R3”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备注:个人投资额度每人最高人民币100万元
⦁ 在富邦华一银行位于大湾区的内地分支行开立并指定“南向通”汇款账户
⦁ 亲临港澳销售银行或通过富邦华一银行位于大湾区的内地分支行办理见证开户在港澳销售银行开立理财通投资账户
⦁ 投资账户成功开户后,配对汇款账户与投资账户
 
如您符合如下条件,即有资格申请开立大湾区理财通南向通业务(经我行审查确认后):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户籍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
(3)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4)申请人未在其他银行办理“南向通”业务。